索引号: 11420800011236764J/2020-000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6-24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荆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

发布日期:2020-06-24 09:58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一条      规划目标

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提出符合荆门市自然环境特征和城市发展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框架,从区域层面识别和保护山水林田湖等海绵城市要素,维系区域良好水生态格局;

规划区内保障城市水安全,改善城市水环境,因地制宜地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构建优良水生态;因地制宜组合渗、蓄、滞、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控制径流总量;强化新老城区融合和均衡发展,创新海绵城市开发建设模式。

第二条      规划范围

(1)规划研究区:为《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2015年修改)》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包括龙泉街道办事处、泉口街道办事处、掇刀石街道办事处、白庙街道办事处、双喜街道办事处以及牌楼镇、麻城镇、子陵镇、团林铺镇、漳河镇、马河镇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约1496平方公里。

(2)规划区:为《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确定的荆门市主城区及《荆门爱飞客镇总体规划(2014-2030年)》确定的规划区。

第三条      海绵城市空间格局构建

保护规划区内湿地、大型绿地、主要水系及绿带、城市公园等,构建“依山临湖、环保绿岛、六廊串城、宝石镶嵌”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

第四条      管控单元划分

面向规划管理,以控规单元为基础、以排水分区为依托、以雨水综合控制为导向划定管控单元。规划区建设用地划分为93个管控单元(见附图:海绵城市建设单元控制分区图)。

第五条      片区、控制单元目标与指标分解

采用二级目标分解法,第一级(片区)目标分解主要考虑自然本底、区域建设情况;第二级(管控单元)目标分解主要结合城市具体建设情况,包括城市绿地率、建设用地性质、地下水位、水面率等。

第六条      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荆门市中心城区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30年一遇。发生设计内涝标准降雨时,居民住宅和工商业建筑物底层不进水,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

第七条      河道岸线规划

上游入口区段:浏河、海慧沟及竹皮河入口段以自然岸线及自然改造型岸线为主;

竹皮河城区段:以复合型生态岸线为主;

杨树港城区段:以复合型岸线及自然岸线为主;

王林港:以自然改造型护岸为主;

压碑堰:以自然原型护岸为主。

第八条      近期建设目标与指标

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区域面积为32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