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06 09:54信息来源: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做好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公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工作,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98号)规定,《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申报(含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障区域

(一)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区域。东宝区、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区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含最低收入、下同)住房困难家庭

(二)公租房保障区域。东宝区龙泉、泉口街道,高新区·掇刀区掇刀石、白庙街道、兴隆街道凤凰社区,漳河新区宏图社区、关坡社区、碧桂园社区、汉通社区、龙山脊社区、胜利社区、烽火台社区、凤凰湖社区、特飞所社区,屈家岭管理区易家岭城区(限在易家岭城区提供保障)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

2.申请家庭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

3.无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其他收入家庭(包括具有中心城区户口的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持)有公租房保障范围内常住户口或居住证,且实际居住超过12个月;有正当理由无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在中心城区连续居住12个月以上证据。

2.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团林五组团镇区);

3.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纳入民政部门、街道、社区集中供养的,不得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患身体、智力、精神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但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七十周岁以上老人申请公租房需有监护人。

三、保障方式

中心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公租房,并选择一种保障方式,并实行应保尽保、年度审核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其他收入家庭实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

四、保障标准

  (一)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1.住房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实际居住面积与人均住房面积差额计算。

2.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低收入家庭6/··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7/··平方米。

(二)实物配租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的通知》(荆价发〔201635号)规定: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56/·平方米;其他地段: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平方米。

不符合低保低收入条件的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按照《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公租房保障家庭实行租金减收政策的通知》(荆建发〔202117号)的相关规定,实行租金减收政策。

双创人才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五、办理程序

2022年住房保障实行常年受理,即时审核,分批配租。上一批次公租房房源分配完毕后,启动下一批次配租。选房后又放弃的,下一批次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具体程序如下:

(一)分类申请

1.低收入家庭:

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http://zfhcxjsj.jingmen.gov.cn/),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湖北省荆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或向所在街办(社区)领取《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低收入家庭)》或《荆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交:

①《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或《荆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请审批表》(自行提前下载填写后);②申请人身份证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婚姻状况证明(告知承诺事项);④民政部门出具的《社会救助证》或《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⑤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2.其他收入家庭:

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①②③⑤项同低收入家庭,④居住证(告知承诺事项) (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3.双创人才:

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向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填写《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其他收入家庭)》,同时提交:

①荆门众创卡及工商营业执照、入驻合同或劳动合同及复印件;②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创新创业载体或项目主体证明;④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查询授权书。

(二)审核程序

1.申请人经荆门市住建局官网,点击“公租房网上申请”栏目进入“公租房网上服务平台”或下载公租房APP,实名注册、认证后,按申请类别(保障方式: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家庭类别:低保、低收入、其他类家庭、双创人才;所在社区、街办)提交相关资料影印件,申请完成后可通过该系统实时查看进度。

如提交的影印件不清晰、不完整等无法确认真实性的,需网上重新提交或提交纸质原件。

2.工作流程:

①住房租赁补贴审核程序:个人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张榜公示7日)→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日)→区民政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日)→区财政部门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日)。

②低收入实物配租审核程序:个人申请→街道(镇)受理、初审(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示7日)→区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审核→区民政部门收入、财产状况审核(其他收入家庭无此程序)→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 ) →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轮候→配租。

③双创人才及其他收入家庭实物配租审核程序:个人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住房状况受理、审核(在荆门住建网公示7日)→轮候→配租。

(三)分批配租

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实物配租保障条件家庭,实行电脑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保障家庭根据顺序号依次选房,如有放弃,依顺序号递补。选房后根据实物配租通知书,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签订配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每批次分配前,在荆门市住建网面向社会公开工作方案、房源座落、样板房实景图片及房源管理人员联系方式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到房源所在小区进行实地查看。

六、监督检查

(一)住建部门不断完善动态监管机制。申请人隐瞒、虚报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由住建部门责令退回,已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期间租金,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二)住房保障相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本通告有效期至下一年度通告实施之日止。

 

联系方式        市住房保障中心:  2633650

监督举报电话    市房产服务中心  263358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02246

 

2022年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审批表(1).doc

2022年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审批表(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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