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我市调整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

发布日期:2026-01-21 08:56信息来源:荆门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1月20日,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补贴时间、住房消费券结算等方面要求。

一、将《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荆房健〔2025〕1号)中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两类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两类购房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与形式、申请资料、办理程序、资金来源等继续沿用原办法。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不再执行。

二、2025年12月31日前申领但未使用的住房消费券,2026年1月1日自动失效。失效后可重新申领,当年有效。

三、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在当年7月及次年1月分两次完成已使用的住房消费券结算。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荆门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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